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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訓育組長 - 十二年國教競賽專區 | 2020-06-04 | 點閱數: 374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5月27日藝視字第1090001444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,請貴校協助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則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、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。

三、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仍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,其類組組別及簡章,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將另行公告。

四、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(http://web.arte.gov.tw/nsac/index_news.aspx))最新消息或「實施要點」專區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