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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訓育組長 - 十二年國教競賽專區 | 2020-06-15 | 點閱數: 345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10日藝演字第109000165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(http://www.arte.gov.tw),請逕行下載。

三、「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」修正重點如下,請參賽人員(隊伍)務必詳閱:
(一)修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參賽資格。
(二)修正連續2年(106、107學年度)均獲得同類組決賽特優者,得逕行參加決賽。